评标专家请假制度  
   

―――沈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一、为保证评标活动规范进行,严防泄密,加强对评标专家无故不参加评标等不良行为的监管,使招投标工作顺利有序,制定本制度。

二、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评标开始前1时进行。评标专家在接到专家抽取系统的语音通知后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语音提示流程选择是否参加评标。

三、评标专家在承诺参加评标活动后,必须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已答应的评标活动时,应当及时说明理由并办理请假手续。专家请假时间须早于评标开始之前30分钟,否则视同无故不参加评标。

四、评标专家发生无故不参加评标行为,造成评标工作延误,交易中心将在计算机抽取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将无故不参加评标的专家名单书面告知专家资格管理部门,建议对其暂停半年评标资格或其它形式处理。专家如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告澄清无故不参加评标原因,交易中心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五、评标专家应向交易中心履行请假手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好专家请假的相应记录,在接到专家请假以及在获悉发生无故不参加评标的行为后,立即进行评标专家的补抽工作,以尽量减小对评标活动的负面影响。

六、评标专家应当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评标专家职责。入库专家应积极出席评标工作;按时参加评标活动,不得迟到;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严禁无故不参加评标。

七、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建立入库专家个人档案,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专家各种行为并将有关指标统计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对专家信用管理的依据之一。交易中心将对迟到30分钟以上(补抽除外),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年度内出席评标工作次数远远少于抽中次数;年度内从未出席评标工作等行为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书面告知专家资格管理部门,建议对其暂停半年评标资格或其它形式处理。

专家请假联系电话:024-83962737/83961970/83961971

 

                                                          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